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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嘉宏国际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Liufeng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2394900
    执行依据文号 (2009)西民二初字第622号
    案号 (2010)西执字第0048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0-08-10
    发布日期 2014-12-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西嘉宏国际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恒信科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101000元及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由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230元,保全费1080元,合计3310元,由被告江西嘉宏国际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跟随上述款一并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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