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运罚决字[2016] 第33010041161301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长运三运运输有限公司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6年10月04日15时00分,杭州长运三运运输有限公司所聘驾驶员郑富平驾驶浙A.T1972出租车,空车状态下在杭州市武林银泰以要交班为由拒载一名欲前往杭州市苏堤的乘客,被乘客通过12328投诉。经负责人立案审批后,调查人员当事人郑富平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郑富平承认自己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的整个事实。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五)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2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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