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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罚决字[2016] 第33010041161204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长运三运运输有限公司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09月14日18时15分,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受理投诉时,发现浙A.T1905出租车有违法嫌疑,于是对该车进行调查。经调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张东方驾驶浙A.T1905出租车在萧山金城路333号空车遇乘客前往众安山水苑二期,未载乘客前往目的地,该车驾驶员张东方驾驶浙A.T1905出租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五)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8
    决定机关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徐小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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