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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南税罚〔2019〕503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2018-04-01至2018-06-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4-01至2018-06-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4-01至2018-06-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7-01至2018-09-30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7-01至2018-09-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7-01至2018-09-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7-01至2018-09-30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7-01至2018-09-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10-01至2018-12-3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2019-01-01至2019-03-3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0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龙南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