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淮南龙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臧学方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199972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405民初177号 |
案号 | (2017)皖0405执33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6-12 |
发布日期 | 2017-09-22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告淮南龙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安徽中安巨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1845000元。此款于2017年5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2017年6月30日支付100000元,2017年11月30日支付800000元,2018年1月31日支付845000元。被告臧学方、臧连伍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淮南龙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若逾期履行本调解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任何一期款项,原告安徽中安巨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三被告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及以1845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的自2015年2月10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时止期间的利息。 三、案件受理费33891元,由被告淮南龙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安徽中安巨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垫付,被告淮南龙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该垫付款交于原告安徽中安巨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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