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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交道罚字[2021]003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辉润物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案
    行政处罚内容 江苏辉润物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4
    决定机关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