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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昌工商处字[2015]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7月3日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在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主楼33层8室主要从事计算机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婚庆礼仪服务等经营活动。2015年3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婚姻中介服务,涉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3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然未依法办理变更,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工商责改字(2015)9-11号)一份,责令当事人在4月7日前改正其违法行为。至4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第三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然未在本局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变更。 在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的同时,本局执法人员还发现,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发现摆放有世纪佳缘交友网站宣传画册,宣传册页面内含有“品牌魅力,中国第一交友网站”等 字样,据当事人陈述,该宣传册是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当事人无广告费用。当事人将其摆放在店内是起宣传作用的,其宣传的“中国第一交友网站”内容是不真实的。当事人为分公司,仅从事接待等辅助性工作且亏本经营,无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6-02
    决定机关 武汉市武昌区工商局
    法定代表人 张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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