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市监开稽罚〔2016〕6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2016年5月31日我局依法扣押的112包爱柔随意杯;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6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4914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8-26 |
决定机关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方树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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