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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渠市监处〔2020〕511725200000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1
    决定机关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佘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