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扬公(治)行罚决字〔2020〕36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江苏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服务对象信息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7月27日15时许,扬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持检查证、人民警察证依法对扬中市金色年华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服务人民沈某霜未按规定查验登记入住在4126号房间旅客陈某华、姚某华的身份信息。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29 |
| 决定机关 | 扬中市公安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