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惠湾市监西处字〔2021〕6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7 |
决定机关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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