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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伊县环罚〔2018}Ⅰ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水污染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1、利用自建的排水管道,将厂界内未经处理的混合煤尘的雨水排放至外环境,未做到雨污分流;2、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8
    决定机关 伊宁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