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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汴银监罚决字〔20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二)违规以贷开票吸存。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合计6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9
    决定机关 开封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马元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