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西)食药监妆罚【2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无中文标签、标识、无中文警示说明书的化妆品21瓶;2、处以人民币壹佰柒拾肆元(580.00元×30%=174.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6
    决定机关 西乌珠穆沁旗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