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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高工商案〔2017〕005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4
    决定机关 泰州市高港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奚友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