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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公(东)行罚决字[2018]105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3月15日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4月13日,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流动人口李某某建立劳动关系。2018年3月15日13时许,东新派出所民警到下城区白石巷40号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三塘发行站进行检查时发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直未将李某某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16
    决定机关 下城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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