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市监处〔2018〕47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监管案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改正;(二)警告;(三)没收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一次性无菌手术刀片89片、标注有“”图样的眼镜架30副及商品标价签1张;(四)罚款7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12 |
决定机关 |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丰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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