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昭环辐罚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12月29日,昭通市环保局核安全与辐射监督管理科、辐射环境监督站会同鲁甸县环保局、会泽县环保局对由你单位筹建的小岩头水电站一象鼻岭开关站20KV线路送出工程(云南段)进行现场检査。发现你单位存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12
    决定机关 昭通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