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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市监案处字〔2015〕第150201412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 376.0 元;罚款 5000.0 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2-11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柳志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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