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浙温公路罚[2017]0101000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超限处罚案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关于“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限定标准,涉嫌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有检测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并按照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限定标准,拟给予罚款13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18 |
决定机关 | 六中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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