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宝利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603MA****WR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03民初1632号
    案号 (2021)闽0603执7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日期 2021-07-0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林文伟与福建宝利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日签订的《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00091)。 二、福建宝利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林文伟购车款14.7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7月3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为5,953.57元;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14.7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余桂丽对福建宝利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林文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00元,减半收取计3,500元,由林文伟负担25元,福建宝利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余桂丽负担3,475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