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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义县宜州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海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72767****0478
    执行依据文号 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7)辽07执12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0-31
    发布日期 2018-08-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详见(2016)辽07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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