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780080499.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115109A 公开(公告)日 2019-08-09
申请公布号 CN110115109A 申请公布日 2019-08-09
分类号 H05B33/12;G09F9/30;H01L27/32;H01L51/50;H05B33/02;H05B33/04;H05B33/26 分类 其他类目不包含的电技术;
发明人 田中纯一 申请(专利权)人 咸阳虹微新型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日商路米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虹微新型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日本山形县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在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具备发光单元,在最接近第一电极的发光单元的发光层中,把由下述的式(1)算出的考虑了光谱光视效率的发光强度(PINT(λ))达到极大的波长设为极大发光波长(λmax),把所述极大发光波长(λmax)下的所述发光层的折射率设为nEML,把所述电子传输层的折射率设为nETL时,满足nEML>nETL的关系,PINT(λ)=P(λ)×V(λ)…(1)其中,PINT(λ)为考虑了光谱光视效率的发光强度,P(λ)为发光强度,V(λ)为光谱光视效率,都是波长λ的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