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德发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人张黎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69521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德民一初字第46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赣1181执8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德兴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2-05
    发布日期 2016-08-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江西德发纺织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宋剑春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000元,限被告江西德发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宋剑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800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江西德发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