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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襄食药监[2017]B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行政处罚内容 河南五谷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罚款.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15
    决定机关 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