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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白公消(白派)决字【2017】第0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急安全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1
    决定机关 白碱滩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