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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海处字〔2020〕第1900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拾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5
    决定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