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永龙金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18557****820N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85民初3898号
    案号 (2019)豫0185执66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登封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登封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7-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永龙金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邹城市广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货款466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分段计算,以419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31%计算,从2015年8月8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466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66%计算,从2017年5月4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