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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包银监罚字[20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07年,该行工作人员盗窃自动柜员机库款。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07-10-0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包头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高旭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