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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路政罚〔2021〕3080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1日13时55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萧明线6K+10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7H207有违法嫌疑,于是依法就近引导至杭州市萧山区超限运输检测站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装载货物为混凝土,车货总重63.19吨,车货总质量超限32.19吨。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朱志祥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浙A7H207货车的所有人是杭州振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壹佰叁拾伍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2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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