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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罚决字[2017] 第3306004117000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维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3月21日10时55分,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凤林西路与绍齐公路交叉口西500米巡查时,发现浙D.R8718普通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饶伟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驾驶员饶伟驾驶浙D.R8718普通货车在凤林西路与绍齐公路交叉口西500米处营运,检查发现该车运输布匹,而该车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到2017年1月31日,已经过期1个多月,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24
    决定机关 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徐阿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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