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柳东(消)行罚决字〔2021〕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2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消防监督复查,发现该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编号:〔2021〕第0292号、赵光政询问笔录、黄誓成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1
    决定机关 柳州市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赵光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