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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兴(消)行罚决字〔2021〕1004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诺心食品(北京)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1
    决定机关 大兴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