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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沭烟处[2020]第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以违法进货总额4409.94元的7%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5
    决定机关 沭阳县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