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16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4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利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