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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泸县地税稽罚[20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少申报缴纳房产税;少代扣代缴工资薪金、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行政处罚内容 对未按规定是申报缴纳的房产税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16253.27元;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9323.4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31
    决定机关 泸县地税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