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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消)行罚决字〔2021〕180003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你单位管理的西子国际(余杭区迎宾路南苑街交汇处)3号楼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单位管理的西子国际3号楼占用疏散通道宽度超过该疏散通道总宽度50%且未当场整改,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四条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且使用性质为商业办公楼,不属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浙江绿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农业银行余杭支行(帐号:840050101040001435)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缴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18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8
    决定机关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陆建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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