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汇通农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0530****608E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12民初1090号
    案号 (2020)苏0312执417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3-0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京汇通农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徐州市优特农牧有限公司货款64951.0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以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债务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徐州市优特农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35元,由被告南京汇通农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4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