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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罚运罚决字[2020]第3307835120100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双飞运输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3月26日10时12分,东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张晓明执法证号33070806、何玉伟执法证号33070462在东阳市江北甬金高速进口处巡查时,发现浙G.L1337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章拥新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及调查取证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章拥新驾驶浙G.L1337普通客车从永康西站运载1名乘客,实际经清点车上乘客11人,途径永康桥下上客3人,途径横店上客4人,途径东阳3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1
    决定机关 东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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