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川)应急罚〔2018〕zh-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的现场负责人杨秀峰无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26 |
决定机关 | 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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