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保银监罚决字〔2016〕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贷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不相容岗位兼职及内部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信贷资产质量不真实,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标,违规向股东现金分红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15 |
决定机关 | 保定银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韩龙春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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