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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保银监罚决字〔201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贷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不相容岗位兼职及内部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信贷资产质量不真实,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标,违规向股东现金分红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15
    决定机关 保定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韩龙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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