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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乌恰县新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倩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64880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恰民初字第34号
    案号 (2013)恰法执字第0007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乌恰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乌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部分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3-04-02
    发布日期 2014-08-08
    已履行 已履行50万元。
    未履行 未履行138万。
    省份 新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于2013年元月15前偿还原告500000元,2013年2月8日前偿还原告1000000元,如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履行,被告将支付20%的违约金即300000元。另陈浩出具保证书,愿为此按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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