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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罚【2020】171211ZF134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东莞分院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年报,并对社会公示。为查清案件事实,拟立案查处,请审批。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1
    决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