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景悦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311469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5民初54215号
    案号 (2019)沪0115执1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1-02
    发布日期 2019-01-0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景悦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前归还原告张爱珍、顾佩军、顾备华、顾佩红借款本金(人民币,下同)439,185元,被告邱福昌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上海景悦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张爱珍、顾佩军、顾备华、顾佩红借款利息,以439,185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邱福昌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7,886元,减半收取计3,943元,由被告上海景悦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邱福昌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