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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黄氏和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完春霞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47733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蜀民二初字第00387号
    案号 (2016)皖0104执161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4-27
    发布日期 2017-02-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徽黄氏和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6171969.57元;二、安徽黄氏和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111060元(暂计算至2015年1月6日,之后以第一项判决数额中未支付的代偿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三、安徽黄氏和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黄丽丽、宋执祥对于上述判决第一、二内容以抵押登记财产实际处理时所获净收入分别在480万元、60万元、60万元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即安徽省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此享有有限受偿权;四、合肥协居建材有限公司、完春霞、黄孝银、宋忠权对于上述判决第一、二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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