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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固市监罚字[2016]2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2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75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3-16
    决定机关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叶正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