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税二稽罚[2020]213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万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浙江万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99360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处罚决定:处以应追缴印花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49.7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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