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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处字〔2020〕2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6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立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