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嘉汇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志荣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886482-5
    执行依据文号 (2008)浦执字第01076号
    案号 (2016)苏0111执恢10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02
    发布日期 2016-08-3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嘉汇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周中南120万元。本案受理费用15600元,由被告嘉汇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