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江开交罚[2021]004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实,2021年04月24日16时46分,冼国坚(鹤山市桃源镇坚迪运输服务部)安排驾驶员驾驶粤JY3072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北降码头路口往恩平陶瓷厂花场方向行驶。途经百合G325线K125+935,经检测查证,该车车货总重52.067吨,轴数是6轴,超限3.067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本案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违法情况陈述材料、涉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6
    决定机关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